一、项目基本情况
投标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件》(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且不得兼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