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2022002
2、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区亮化工程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49,213.69元
5、采购需求: 白河县城区亮化工程,1批, 采购预算: 750,000.00元, 项目概况: 对城区路段、广场等实施照明亮化,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白河县城区亮化。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2-22 00:00:00 至 2022-03-0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2-1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2单元1A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2-21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白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白河县人民路88号
联系人:白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经办
电话:0915781236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890915441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2单元1A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08日